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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内容超出主合同时,增加的那一部分项目工程量是办成工程变更好还是签补充协议好? 工程,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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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69498168 - 泥土工 2级  举报  
我们有一安置工程招标工程量中土建局部工程量只有100方的土方,主合同是以总价的形式签的140万,实际施工过程中产生了很多土建工程量,致使造价新增约40万,现在双方均同意计入新增局部的造价,我想问一下,新增局部凭据工程管理规定是办成工程变动好还是签订增补协议好?(注:我们是招标工程,国有企业)请列位同仁指教,急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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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72381391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1/11/10 23:30:00  举报
那要看原合同对付变动这一块是怎么约定的,如原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条款与目前双方意向不符,那就务必签订增补协议。严格意义上说,变动手续也是合同的组成局部,但光有变动手续没有计价原则的约定是不可的,建议签增补协议,省着扯皮。虽然如果一切都按双方默许的约定俗成,也行,只是缺乏执法效力。至于好坏看你从哪个角度考虑?两者没什么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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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13015324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1/11/11 3:00:00  举报
你这样子的情况最好是补充个协议好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