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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施工费 施工,工期,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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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73807999 - 泥土工 2级  举报  
请问专家: 我们是昆明地区房地产开发公司,现在有一家外省的施工单位承建我们的工程结算时,跟我们争夜间施工费,我们的工程没有特殊要求,不需要施工单位有工期上的竞争。 我们的理由是凭据云南省03定额办法用度的结算要领:用合同工期除于定额工期,比值大于即是一的就不计算夜间施工费。 合同工期269天,但施工单位测算出来的定额工期1000多日历天(凭据2000年全国统一的准则)。 请问专家:(1)夜间施工费该不该计算?(2)相瞄准确的定额工期怎么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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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层: 1
回答人:94186612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1/12/4 5:08:00  举报
一、在我们江苏,夜间施工办法费属于可竞争办法费,一般情况下是计取的。二、建议你观察你省的建筑工程用度定额里面是否存在夜间施工办法费项目,某种水平上讲、夜间施工和赶工办法有些区另外。三、如果用度定额里面没有夜间施工办法用度,应该说,你的说法是建立的。四、苏州是这样规定赶工办法费的:(一)、最短施工工期的界限:1.建筑工程中的砖混、砖木结构最少不得低于《全国统一建筑安置工程工期定额》(建标[2000]38号)(以下简称2000工期定额)的70%。2.建筑工程中的其他结构最少不得低于2000工期定额的65%。3.市政工程最少不得低于正常情况的65%。(二)、招标人在制订招标文件时,或发包人和承包人在签定施工合同时,应凭据本指导意见,合理约定施工工期,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定。(三)、当约定的施工工期少于定额工期时,应按规定计取赶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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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层: 2
回答人:46220227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1/12/4 11:56:00  举报
1、不该给2、根据相近工程的工期测定。
楼层: 3
回答人:12738016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1/12/4 13:27:00  举报
我们是昆明地区房地产开发公司,现在有一家外省的施工单位承建我们的工程,结算时,跟我们争夜间施工费,我们的工程没有特殊要求,不需要施工单位有工期上的竞争。 我们的理由是按照云南省03定额措施费用的结算方法:用合同工期除于定额工期,比值大于等于一的就不计算夜间施工费。 合同工期269天,但施工单位测算出来的定额工期1000多日历天(根据2000年全国统一的标准)。 请问专家:(1)夜间施工费该不该计算?(2)相对准确的定额工期怎么测定?应该计算的,除非是措施费包死(按合同要求)。工期得按现行国家标准的工期定额计算。我理解在施工中夜间施工是不可以避免的,如果浇注砼等。
楼层: 4
回答人:04060410 - 学 徒 1级 - 提交时间:2011/12/4 18:05:00  举报
夜间施工费已经包括在措施费了,工期按投标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工期计划来确定。
楼层: 5
回答人:50954081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1/12/4 20:04:00  举报
1.夜间施工费不该给,2.看他的施工组织设计里面关于工期的承诺,如果通过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批准的工期有效.
楼层: 6
回答人:63915754 - 学 徒 1级 - 提交时间:2011/12/5 3:18:00  举报
不应该给,其理由是定额工期是一种参考工期除非合同约定按国家定额工期计算工期日历天,如合同没有约定不能参照国家定额工期计算,那只能按合同双方确认的工期天数计算,合同工期确认是双方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确认的,有法律效力。
楼层: 7
回答人:48887821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1/12/5 11:57:00  举报
答:首先要把定额工期的计算统一了,再说夜间施工增加费的问题。如果合同工期比定额工期少,应计夜间施工增加费,否则不应计取。定额工期的计算还是依据2000全国统一工期定额计算,不应该有这么大的出入,可以咨询当地定额站或当地的咨询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