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问答网A125.com > 专业造价 > 市政工程 > 提问

工程结算套用信息价问题 信息,月份,合同

已关闭  --    --  1个回答  次浏览0
分享微信 发送朋友 打印
提问人:21392237 - 学 徒 1级  举报  
接纳稳定单价合同,当产生合同价格范畴以外的事件时,其用度的计算要领如下:双方约定,人工费、质料费、机械费的调解要领按深圳政府相关文件的规定治理,合同履行期间,如有建设主管部分最新的调价文件通告,按最新调价文件的规定治理。 标底信息价是10年12月份的,而合同是11年3月份签订,5月份开工,工期1个月,期间有局部新增的造价。请问,新增造价是按10年12月份的信息价还是按11年5月份的信息价?如果是按10年12月份的信息价,那么工人费、质料费要不要进行差价调解?
共 1 条 普通回答
楼层: 1
回答人:88867723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3/3/18  举报
合同没有规定采用哪期信息价,你就按发生当有的信息价,既2011年5月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