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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未规定变更项目的价款记取方式,审计时如何处理 项目,方法,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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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02846612 - 泥土工 2级  举报  
有一市政门路工程,04年完工,一直未结算。接纳清单计价。合同中规订价款接纳稳定单价方法确定。对变动的项目价款实在定方法,合同未说明。在施工中,出现了许多变动项目,原清单中没有。请问变动的项目如何确定结算方法,如按定额按哪年的,人工质料费按哪年的,审计部分能按定额计价吗?需要甲方出具质料认可吗?该工程为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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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26164360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3/3/18  举报
重新组价报业主审批后,交审计
楼层: 2
回答人:94182228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3/3/18  举报
1、施工中出现的变更项目仍然要按清单方式结算,定额按投标时的定额。2、人工材料按投标报价时的价格,投标报价缺项的按施工期间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信息价格。3、变更的项目及工程量由甲方签证作为结算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