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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的结算问题 工程,过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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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80128708 - 泥土工 2级  举报  
2006年在广元新县城有一工程,因甲方对招标过程走了个形式,中标的项目经理由于在签订合同时就改名了,更为公司的另一个承包制的项目经理,与公司没购保险之证明,合同签订之后,项目经理的改正申请被主管部分批准了,其时合同签的不敷确切,注明是总价包干,后又签个增补协议,注明什么质料可调,但施工过程变动的资料又没得到甲方的签证,形成工程施工过程的变动,超深而增加造价,但开发商以合同签订价格就不认增加的工程了,衡宇还未正式验收就入住了,又稳起不结算,导致工程在诉讼过程中,请问有什么要领能加快结算的速度吗?调换公司没购保险的项目经理对结算有何影响吗?
共 4 条 普通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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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77886813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3/3/18  举报
其实施工过程中的各种签证是一定要有甲方签字的!!这些变更是设计院发的吗?不是的话有监理签字吗?现在房屋式验收没?想快点结算应该很困难!!
楼层: 2
回答人:27395864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3/3/18  举报
保险指工程施工中的安全保障,与工程造价多少没太大关系!
楼层: 3
回答人:84873698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3/3/18  举报
我认为这个项目经理是另一回事和这个结算怎么也没有甲方签字才是一个问题
楼层: 4
回答人:68949243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3/3/18  举报
因为签的是总价合同,这要看变更原因是什么了?如果是因为甲方的原因或者设计上的变更导致的工程量增加,那么无论有没有签证,施工单位都可以进行索赔。建设单位不认的话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索赔。 工程项目具备竣工条件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建设单位要在规定时间组织竣工验收,(具体时间查相关法律法规,造价书上有)。如果具备竣工条件了,未进行竣工验收,那么就应该是建设方的责任。提前占用要对施工单位进行配偿。竣工结算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好像是竣工日后的6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