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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河北08定额规范中,建筑物超高费五、建筑物高度虽超出20m,但不敷一层的,高度每超出1m(包括1m以内)按相应超高项目的25%计算;超出20m以上的技术层(层高2.2m以下)按其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并套用相应超高费项目乘以系数0.7。六、多层建筑物若20m以上局部的层高超出3.6m时,每增高1m(包括1m以内),按相应超高项目提高25%。请问以上定额中,所描述的按相应超高项目的25%计算,是怎么理解的,是把定额子目乘以25%还是建筑面积乘以25%?还有套用相应超高费项目乘以系数0.7,请问这个系数是乘以建筑面积还是乘在定额子目里?还有按相应超高项目提高25%,是怎么理解的请详细说下,我是初学者,好多定额都不是很懂,请尽量说的仔细些,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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