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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工程合同价款的说法正确的是? 文件,招标,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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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95859953 - 泥土工 2级  举报  
1、招标文件与中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招标文件为准,()2、招标文件与中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文件为准,()还是这两个对付工程合同价款的说法都过错。请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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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42024993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3/5/11 15:06:00  举报
1、招标文件与中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招标文件为准,()2、招标文件与中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文件为准,()还是这两个对付工程合同价款的说法都过错。请说明?这两个问题要从执法角度解释才有说服力,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投标文件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答应,中标文件要比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执法职位地方要高,所以要按中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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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层: 2
回答人:68990607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3/5/11 18:18:00  举报
依据招标投标法及2007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关于建筑相关文件解释的优先权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 招标文件只能算是其他,应以投标文件这准。 另外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按照合同法,他只能算是要约邀请,投标文件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一般说招标公告是要约邀请,我个人认为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的延伸,因为你即是买了招标文件也可以不投标,不违犯任何法规)
楼层: 3
回答人:11876399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3/5/11 19:48:00  举报
同意楼上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