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工程量体例时用的是清单计算规则,组价定额子目的工程量用的是定额计算规则,结算时工程量按实际产生量计算,实际产生工程量是凭据哪个计算规则算?
答:第一:实际产生的工程量在投标阶段应该是综合考虑到综合单价内的,我们只能凭据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量规则。
第二:如果合同约定的凭据合同执行。
第三: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凭据工程签证执行。
第四:合同中约定一定范畴内的凭据清单2013规范执行。
常说看合同,其实现在统一的劳务都是清单报价,说明白的就是综合单价,那就是清单工程量,不在存在定额计算规则,
个别原因没有用定额计价规则的·一般也要按照清单量,因为现在只有综合单价说说法了,也是部分猫腻所在了
对上面仪的回答提出意见,签证只是事实证明,也要核查是否合理,数量与单价签订也可以审核!因为签证必须有造价人员的认可,理应实时管理,被人越重代庖。按照签证内容如实计入结算已成常规做法,并不是所结算必须要按照签证内容完全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