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问答网A125.com > 工程造价管理 > 工程合同 > 提问

包干价合同单价调整 危害,承包,合同

已解决  --    --  3个回答  次浏览0
分享微信 发送朋友 打印
提问人:69649060 - 泥土工 2级  举报  
我想向您咨询一下,我签订的是一个按建筑面积单价包干的合同,但由于在后来的施工中甲方有设计变动及与合同签订是的质料价格差别较大,造成了施工本钱加大,我不知道在行业中有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就是在包干价合同中转变到达什么比例后可以对原包干价进行变动,同事是否需要甲方签证同意呢?谢谢!
最佳答案
楼层: 1
回答人:93008583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3/6/16 10:15:00  举报
这种情况也是清单里明确的施工方的危害范畴,请参考如下解释,如果超出这样的质料危害范畴,就需要进行调解。在工程施工阶段,发、承包双方都面临许多危害,但不是所有的危害以及无限度的危害都应由承包人包袱,而是应按危害共担的原则,对危害进行合理分摊。这就要求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对发、承包双方各自应包袱的危害内容及其危害范畴或幅度进行界定和明确,发包人不克要求承包人包袱所有危害或无限度危害。 凭据国际惯例并结合我国建设市场的特点和实际,发、承包双方对施工阶段的危害宜接纳如下分摊原则: 1.对付主要由市场价格颠簸导致的价格危害,如工程造价中的建筑质料、燃料等价格危害,发、承包双方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或在合同中对此类危害进行合理分摊,明确约定危害的范畴和幅度。 凭据工程特点和工期要求,在本条文说明中提出承包人可包袱5%以内的质料价格危害,10%的施工机械使用费的危害。 2.对付执法、准则、规章或有关政策出台导致工程税金、规费、人工产生转变,并由省级、行业建设行政主管部分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凭据上述转变通告的政策性调解,承包人不该包袱此类危害,应凭据有关调解规定执行。 3.对付承包人凭据自身技术水平、管理、经营状况能够自主控制的危害,如承包人的管理费、利润的危害,承包人应凭据企业自身实际,结合市场情况合理确定、自主报价,该局部危害由承包人全部包袱。

我要评论 好评次数 0   坏评次数 0
对最佳答案的评论

评论字数在200 字以内
  好评 坏评
共 3 条 普通回答
楼层: 2
回答人:07479316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3/6/16 18:32:00  举报
答:首先要提醒你一下,如工程承包是一次性包死的工程,前面按建筑面积包干的价格是不好调整的,如合同有规定允许调整的除外,对于后来施工中甲方有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的项目那要看你方与甲方的合同是如何规定的,如合同规定允许按实结算那你可以按合同规定执行了,最后你提到的主要问题也是最关键的问题,包干价合同中变化到什么比例后可以调整包干价的问题,主要是看双方的合同规定了,一般合同中都是有详细说明的。
楼层: 3
回答人:49374211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3/6/17 2:32:00  举报
2008版的清单计价规范中明确规定了人工材料进行调整的幅度,可以按照执行。2008版的清单计价规范是招投标与结算的规范性文件,在结算时按照执行就可以,不需要再单独进行签证。
楼层: 4
回答人:52631457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3/6/17 7:38:00  举报
合同一旦包死,竣工后想调整是非常麻烦的事情,要找很多资料证实,下面是有关2004年合同范本中的价款调整的相关规定,供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