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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关于产业历史建筑及地段保护与改造再利用是什么? 利用,建筑,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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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70467255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5/3/12 15:36:00  举报
1.瑞士苏黎世、巴登和温特图尔等都市开展的财产建筑及其地段的守卫、改革再利用多数是接纳由政府主导、规划先行、基础设施改进优先、投资者和开发商加入互动并协商配合的“自上而下”的方法,且全社会对文化遗产守卫的认识比较一致。因此,有时即使一些财产建筑及地段改革再利用的经济投入不如新建建筑,仍然可以到达守卫改革的社会目的,他们看重的是历史文化的环境可连续性价值。而中国现阶段多数走的是“自下而上”艺术家和开发商主导的路子,因而在达成各相关部分的社会共鸣方面存在很大困难。 
  2.瑞士为典范代表的欧洲案例很好的体现了改革再利用的整体性、系统性和环境的友好性,注重园地环境景观和场合性营造。而中国财产建筑改革利用主要集中在单体建筑自己的利用实效性和经济性方面,对都市因素和社区环境的整体改进考虑较少。
  3.对财产建筑历史遗产守卫和再利用认定方面,瑞士案例多注重园地的历史“原真性”方面的维护和保存,对建筑也多接纳外观修旧如旧,只是在内部实施适应性再利用的改革办法。而在中国,即使要利用一些原有的财产建筑,一般也对外观等做“焕然一新”的改革处理,致使历史痕迹不可辨认。如南京狮子桥微分电机厂改革成美食广场,北京手表厂改革成双安商场都是这样的案例4.瑞士几个产业区改革案例,大多都由政府直接干涉,通过谈判协商,吸纳瑞士国内著名的企业集团乃至国际性企业的入驻,将其作为都市再起和再开发的催化剂。这样就有可能陈规模地改革利用园地及其建筑,相对容易在较短时间内取得实施的效果,实质性的推进都市效用的优化重组和生活品质的提高。而在中国,这样的整体利用改革的案例还很罕见,通常多由一些零散的特殊用户感兴趣开始。很多园地的保存建筑尚处在“商业招租”状况,社会响应寥寥,政府一般也是将新城区建设和开发作为都市建设的亮点和政绩彰显的重点。与瑞士相比体现了对财产建筑及地段作为遗产的价值在认识上的差距。
  如果能够努力克服上述差距,我国财产文明遗产守卫劳动就一定会在水平和条理上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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