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问答网A125.com > 建筑施工 > 施工技术 > 提问

海域使用权? 海域,使用权,使用

已解决  --    --  0个回答  次浏览0
分享微信 发送朋友 打印
最佳答案
楼层: 1
回答人:33615499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5/3/19 3:12:00  举报
海洋被称为“蓝色国土”,在人类文明的成长史上起着重要的作用。凭据本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海域属于国家所有。国家是海域所有权的唯一主体。海域与土地具有相同的属性,随着海洋科学技术的成长,海域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加以区分并进行排他性的使用,海域越来越成为被人类利用的重要资源。1993年财务部和国家海洋局通告的《国家海洋使用管理暂行条例》第一次规定了海域使用权制度。今后,一些沿海省市也先后出台了有关海域使用权方面的地方性政府规章。2001年我国通告了海域使用管理法,从执法上确立了海域使用权制度。该准则定的海域是指我国内水、领海的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范畴从海岸线开始到领海外部界线为止。我国海域的面积达38万平方公里。 
海域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别依法取得对国家所有的特定海域排他性使用权。单位和个别使用海域,务必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取得的方法主要有三种:一是单位和个别向海洋行政主管部分申请;二是招标;三是拍卖。有关单位和个别使用海域的申请被批准或者通过招标、拍卖方法取得海域使用权后,海域使用权人应当治理登记手续。依照执法规定属于国务院批准用海的,由国务院海洋行政主管部分登记造册,向海域使用权人通告海域使用权证书;属于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用海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向海域使用权人通告海域使用权证书。凭据使用海域差别的用途,海域使用权最高期限分别为:养殖用海十五年;拆船用海二十年;旅游、娱乐用海二十五年;盐业、矿业用海三十年;公益事业用海四十年;口岸、修造船厂等建设工程用海五十年。海域作为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单位和个别使用海域,应当凭据国务院的规定缴纳海域使用金。为了切实守卫养殖用海渔民的利益,目前海域主管部分在实际劳动中对有争议的海域、海洋自然守卫区、渔业资源守卫区、传统赶海区等涉及大众利益的海域不进行招标和拍卖。同时,对付专业渔民使用海域从事养殖生产的,可以在规定的面积内减缴或者免缴海域使用金。海域使用权作为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利,可以依法转让、继承。 造价行业最大的互动问答知识信息交流分享平台,凝聚了 造价行业网友的智慧
海域使用管理法通告后,海域使用权制过活趋完善。截至2006年年底,全国累计发放海域使用权证书39395本,确权海域面积113万公顷。海域使用权制度在维护海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海洋开发利用秩序,促进海域的合理开发和海洋财产的健康成长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海域使用权已成为与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性质相同的用益物权。  建筑问答网永远以提供国内外最新、最好、最快的造价专业资讯为目标
在物权法起草过程中,有人提出,海域使用权应与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并列为用益物权,建议专章规定海域使用权,强化海域使用权的物权特点,增加海域使用权抵押以及设立海域使用权时优先考虑渔民利益等内容。物权法没有对海域使用权专章规定,主要是考虑到海域使用权是一个综合性的权利,包括利用海域从事建设工程、海水养殖、海底探矿采矿、旅游等多种活动。物权法有关用益物权的规定,是凭据土地的差别用途孕育产生的差别执法关系分别规定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没有综合规定为土地使用权。因此,如果将海域使用权专章规定,会造成物权法用益物权编体系的不平衡。所以,强化海域使用权的物权特点,弥补现行海域使用管理法不敷的问题,还是应当留待修改海域使用管理法时一并解决。因此,本条只是对海域使用权做了原则性的规定,确立了海域使用权用益物权的属性,任何单位和个别使用海域务必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依法取得的海域使用权受执法守卫。凭据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的原则,海域使用权首先应当适用海域使用管理法的规定;海域使用管理法没有规定的,适用物权法的有关规定。 建筑问答网永远以提供国内外最新、最好、最快的造价专业资讯为目标

我要评论 好评次数 0   坏评次数 0
对最佳答案的评论

评论字数在200 字以内
  好评 坏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