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问答网A125.com > 建筑施工 > 施工技术 > 提问

有哪些用地免缴或减收土地使用费? 土地使用费, ,土地

已解决  --    --  0个回答  次浏览0
分享微信 发送朋友 打印
最佳答案
楼层: 1
回答人:72496199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5/3/29 1:44:00  举报
答:凭据《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费征收要领》的规定,下列用地免缴或减收土地使用费: 

  (一)新开工的基建工程,自《土地使用合同书》生效之日起至《土地使用合同书》规定的竣工日期止,减半计征土地使用费。由于特殊原因不克定期竣工的,经主管部分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优惠期,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克超出一年;

  (二)经深圳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审定的技术先进项目,减半缴纳土地使用费五年; 

  (三)华侨、港、澳、台同胞捐资兴办的企业用地或项目用地,免缴土地使用费三年,三年后减半缴纳土地使用费两年;

  (四)企业用自筹资金填海增辟的土地,从《土地使用合同书》生效之日起,免缴土地使用费五至十年; 

  (五)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确实无法缴纳土地使用费的,经批准可以缓缴或减免土地使用费; 

  (六)按国家执法、准则和规章规定可以减收土地使用费的其他用地。

我要评论 好评次数 0   坏评次数 0
对最佳答案的评论

评论字数在200 字以内
  好评 坏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