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问答网A125.com > 工程造价管理 > 纠纷及法规 > 提问

关于建筑工程中工期及费用索赔事宜 索赔,施工,规定

已解决  --    --  3个回答  次浏览0
分享微信 发送朋友 打印
提问人:53930953 - 泥土工 2级  举报  
请教列位老师如下问题,事由:2014年8月16日至2014年8月28日是,在江苏南京召开了青奥会、2014年12月13日,国家在江苏南京又进行了南京国家公祭日活动,在上述两件事期间,南京市政府下达了相关的文件,要求在此期间规定区域内所有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都务必进行停工。问此施工期间的非施工方原因的停工,施工单位能否向建设单位提出工期与用度的索赔?(施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已向建设单位上报了相关的索赔意向书及索赔资料)。如果可以索赔,有哪些文件可以作理由的支撑?谢谢!
最佳答案
楼层: 1
回答人:74869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6/7/13 4:59:00  举报
这个是完全可以索赔的,没有争议。除非合同约定这些因素不予索赔。这个没有什么明文规定,清单规范里有索赔的时间规定和步骤,只要相符以下几点就可以进行索赔:非施工方原因。中国最佳造价交流网站,致力于建设专为造价同行服务的自由交流家园非施工方包袱危害。实际造成用度增加和工期延误。施工方定时提交相关资料。

我要评论 好评次数 0   坏评次数 0
对最佳答案的评论

评论字数在200 字以内
  好评 坏评
共 3 条 普通回答
楼层: 2
回答人:05464603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6/7/13 9:36:00  举报

政府下达的停工通知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相关内容可以作为索赔的依据,至于甲方给不给,关键还是要看合同相对应的约定内容,希望对亲有所帮助,谢谢。

楼层: 3
回答人:69136349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6/7/13 17:08:00  举报
我觉得甲乙方的合作是一种融洽的合作,不是什么事情都要进行索赔,政府下达的指令甲乙方都应执行和遵守,我认为这个问题只进行工期索赔就可以了,不必要进行经济索赔。
楼层: 4
回答人:73858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6/7/14 1:38:00  举报
你好:按规定,不能索赔上述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