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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保护国家、集体和私人的物权原则? 平等,主体,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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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18975485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5/3/25 20:38:00  举报
民法是调解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执法,作为民法重要组成局部的物权法,是调解平等主体之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孕育产生的财产关系的执法。物权法平等守卫各个民事主体的物权是民法调解的社会关系的性质决定的。对付民法的平等原则,民法通则已有明确规定:民法调解平等主体的百姓之间、法人之间、百姓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职位地方平等。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刚正、等价有偿、诚笃信用的原则。因此,本条规定了对国家、集体和私人的物权平等守卫的原则。 
宪准则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刚正竞争、平等守卫、优胜劣汰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准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种种所有制经济形成的市场主体都在统一的市场上运作并产生相互关系,种种市场主体都处于平等职位地方,享有相同权利,遵守相同规则,包袱相伺责任。马克思说,“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如果对种种市场主体不赐与平等守卫,解决纠纷的要领、包袱的执法责任不一样,那就不可能成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不可能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成长的要求,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要“保险所有市场主体的平等执法职位地方和成长权利”。即使不进人市场交易的财产,宪法也明确规定:“百姓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执法规定守卫百姓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在财产归属依法确定的前提下,作为物权主体,岂论是国家的、集体的物权,还是私人的物权,也都应当赐与平等守卫。不然,差别权利人的物权受到同样的侵害,国家的、集体的应当多赔,私人的可以少赔,势必损害群众依法创造、积累财产的积极性,倒霉于民富国强、社会和谐。需要说明的是,平等守卫不是说差别所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职位地方和作用是相同的。依据宪准则定,公有制经济是主体,国有经济是主导力量,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局部,它们在国民经济中的职位地方和作用是差别的。这主要体现在国家宏观调控、大众资源配置、市场准入等方面,对关系国家安定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务必确保国有经济的控制力,而这些在经济法、行政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 造价行业最大的互动问答知识信息交流分享平台,凝聚了 造价行业网友的智慧造价行业最大的互动问答知识信息交流分享平台,凝聚了 造价行业网友的智慧
另外还需要说明,本条规定了“其他权利人的物权”,这是由于本条是从所有制的角度对物权主体分类规定平等守卫原则的,尚有无法完全纳入“国家”、“集体”和“私人”的权利人,如公益性基金会等,因此规定了“其他权利人”。造价行业最大的互动问答知识信息交流分享平台,凝聚了 造价行业网友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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